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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鼓励光储充、换电站等参与电力市场,验证等效储能潜力
充电运营圈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鼓励双向充放电设施、储充/光储充一体站、换电站等通过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市场试点示范,验证双向充放电资源的等效储能潜力。
其中提到,力争参与试点示范的城市2025年全年充电电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私人充电桩充电电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式电化学储能资源的潜力通过试点示范得到初步验证。
意见还指出,加大动力电池关键技术攻关,在不明显增加成本基础上将动力电池循环寿命提升至3000次及以上。并且,研制高可靠、高灵活、低能耗的车网互动系统架构及双向充放电设备,研发光储充一体化、直流母线柔性互济等电网友好型充换电场站关键技术。
意见明确,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居民充电峰谷分时电价全面应用,进一步激发各类充换电设施灵活调节潜力。
同时,研究探索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场站对电网放电的价格机制。建立健全车网互动资源聚合参与需求侧管理以及市场交易机制,优化完善辅助服务机制,丰富交易品种,扩大参与范围,提高车网互动资源参与需求响应的频次和规模,探索各类充换电设施作为灵活性资源聚合参与现货市场、绿证交易、碳交易的实施路径。鼓励双向充放电设施、储充/光储充一体站、换电站等通过资源聚合参与电力市场试点示范,验证双向充放电资源的等效储能潜力。
意见提到,力争在2025年底前完成双向充放电场景下的充放电设备和车辆技术规范、车桩通信、并网运行、双向计量、充放电安全防护、信息安全等关键技术标准的制修订。(来源:北极星储能网)
住建部:加强停车及充电等配套设施建设
充电运营圈获悉,近日住建部官方网站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相关负责人解读《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其中提到,我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但在统筹规划、协同发展、精细治理、服务质量等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与新发展阶段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不适应。各地要围绕不断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整体运行水平和服务质量,着力推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系统化协同化发展。
一是强化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覆盖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更新等各环节各阶段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入产出效益。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使用行为特征分析,提升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停车及充电等配套设施建设。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不断上涨以及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等使用的快速增长,“停车难、充电难”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要聚焦老旧小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外部新建、周边共享和内部挖潜等项目,增加停车设施有效供给。与此同时,适应当前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形势,以城市停车设施为依托,协同推进充电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化建设。
三是建设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监测平台。探索建设集合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充电桩、停车等设施以及城市通勤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开发模式(TOD)等数据的监测平台,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数字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监测平台评估功能,积极发挥监测评估结果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中的辅助决策作用。(来源:住建部、观点网、金融界)